不曉得是不是我有被害妄想症

自從很低調的在部落格提過我們店門口有浪浪自助餐後

我們發現附近有越來越多浪狗在四處遊蕩

也會戰戰兢兢的過來吃浪浪自助餐


這些狗狗多半都有戴項圈

有的項圈上面還有連著被截了一段的鐵鍊


他們"肯定"是被棄養的狗狗

親愛的朋友

拜託,拜託,我們不是動物收容所

這條小街已經夠多浪浪喵汪了

請你不要這麼狠心的拋棄你的愛犬愛喵好嗎?


請注意"棄養"是違法的行為

真的拜託你們良心發現

請在我們採取法律行動之前

將你們的狗狗帶回家!!!

動物保護法
http://www.vm.nchu.edu.tw/law/central-law_25.htm#第六章 罰  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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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katylin627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6) 人氣()